《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三讀通過 明年生效違例者可罰500萬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於3月19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預告條例目標2026年1月1日生效,期間會成立專責辦公室,半年內開始分階段指定營運者及系統。 條例旨在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保安能力,設施營運者要通報電腦系統重大變化、參加保安演習等,違者會被罰款50萬元至500萬元。 為什麼要立法規管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 關鍵基礎設施是指對維持社會正常運作和市民正常生活必需或非常重要的基礎設施。現今關鍵基礎設施的運作越趨依賴互聯網、電腦系統、通訊基礎設施及智慧設備等,其電腦系統也更易受到攻擊,影響嚴重 。一旦關鍵基礎設施的運作因其電腦系統受到攻擊而被干 擾,甚或可能產生連鎖效應 , 影響整個社會,嚴重危害經濟、民生和公共安全等公眾利益。因此,相關條例要求 「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 設立專責管理單 位 ,監督其電腦系統的安全,並採取預防措施 (包括制定電腦系統安全管理計劃、進行風險評估及審核 ),以加強 「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 的靭性,應對電腦系統所受到的攻擊 , 並為任何 緊急情況 作好準備。「關鍵基礎設施營運者」…